一、 宗旨:
為延續傳統文化,及鼓勵陶藝創作者與陶瓷產業界致力於陶瓷釉藥之創作及技
術開拓;營造藝術陶瓷領域的氛圍;提高自主創新能力,加快陶瓷產業結構調
整和優化升級,積極釉藥技術的推廣與發展。新北市陶瓷釉藥研究協會秉持
傳承、創新的理念,開辦陶瓷釉藥創作競賽。
二、 主辦單位:
新北市陶瓷釉藥研究協會
三、 協辦單位:
陸羽茶藝中心、方圓美術館
四、參賽資格:
(一)新北市陶瓷釉藥研究協會會員
(二)新北市陶瓷釉藥研究協會學員(需舉證資格含時間及課程)
五、參賽作品規範:
(一)1.須為創作者自行製作完成之作品。
2.作品媒材須以各式陶土或瓷土為主,其他材質為輔。
3.燒成溫度:必須1100度以上。
(二)每位限送審2件參賽作品。
(三)每件參賽作品報名費用200元
(四)參賽作品規格
作品總尺寸不得超過長60*寬60*高60公分(60立方)
六、評選方式
(一)初審:
1.請於 107年3月31日前上網完成作品檔案上傳及線上報名並繳交報名費。
銀行:第一銀行鶯歌分行
戶名:社團法人新北市陶瓷釉藥研究協會
帳號:23210-486292
承辦單位收到申請文件後,於三日內回信通知,如未收到回信,請致電
02-26791760
2.檢附報名表一份。
3.需提供參賽作品照片各角度共3張,以實際作品拍攝之作品照片,畫質務
必清晰,圖片需為作品原作實體拍攝,不得使用影像修圖軟體修編作品,每
張照片檔案大小為2MB(2048KB)以下,解析度至少為1280*800pixei以上,
作品照片和報名表應一併 E-mail至:yingge.glaze@gmial.com
4.初審時間:107年4月8日至107年4月15日
(二)複審:
初審入圍者接到E-mail或電話通知後,需將參賽作品於 107年4月16 日
至4月25日,送至住址:新北市鶯歌區建國路439號 (榮昌陶藝坊)
電話:02-86778528
(三)決審:
1.決審日期:於107年5月5日至5月9日決審,5月10日於協會網站公布得獎名
單
2.評審重點:
(1) 釉藥技術55%
(2) 美感性15%
(3) 實用性15%
(4) 造形15%
3.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術界、業界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。
七、獎勵方式:
(一)金獎一名:獲頒獎狀乙紙
(二)銀獎二名:獲頒獎狀乙紙
(三)銅獎三名:獲頒獎狀乙紙
(四)佳作若干名:獲頒獎狀乙紙
八、頒獎典禮:另行公告
九、備註
(一) 參賽作品送件、退件時所生之包裝、運輸及保險費用,由參賽者自行負
擔
(二) 參賽作品須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或違反著作權法,若違反上述規定經證實
者, 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。
(三) 得獎作品將於107年7月7日至9月16日在台南方圓美術館展覽。
(四) 未入選作品則訂於107年5月11日至5月13日由收件處自行領回,未能於期
間內自行領回作品者,請來電通知。
第一屆陶瓷釉藥創作獎徵件簡章 http://www.fy-mofa.org.tw/upload/file/20180215105146.docx
2018釉見方圓徵件簡章 http://www.fy-mofa.org.tw/upload/file/20180215105243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