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部「藝術新秀創作發表補助」本期收件期限延長至102年5月31日
文化部為發掘、培養各藝術領域具潛力之藝術創作人才,鼓勵藝術新秀將創作進行發表,特規畫「藝術新秀創作發表」專案,將透過公開徵選機制,提供作品發表的機會。針對文化藝術新秀生平首次發表之創作,不論其創作項度為文學、視覺藝術、舞蹈、戲劇(曲)、影視聽媒體藝術或是動漫,均可透過申請本補助計畫,取得作品發表之資源挹注。獲補助計畫並將透過行銷宣傳與發表等活動,提升其作品之能見度。
本專案本年度將辦理兩次收件,第一次收件截止日期在本年5月31日(受理2013年7月到12月之計畫);第二次收件在本年10月1日至30日(受理2014年1月到6月之計畫)。個人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十萬元;申請單位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一百萬元。歡迎相關領域之創作者踴躍提出申請。http://www.moc.gov.tw/notice.do?method=findById&id=12227666865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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