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衡殿慶三百年 漚汪文化耀古今-
台南縣2008關帝爺文化節
聖蹟廣澤豐華典存攝影比賽活動計畫
壹、主旨:
透過建廟300週年關帝爺文化節活動,舉辦攝影比賽,讓攝影愛好者利用鏡頭捕捉剎那間之美,並藉此機會讓大家了解漚汪文衡殿各種不同風貌、更為延續歷史、傳承文化做見證。
貳、目的
延續「漚汪人的薪傳」地方文化精神,帶動地方活力,並提升漚汪文衡殿「老三關帝」在全台「關帝信仰」及寺廟宗教活動中的文化形象及地位。
叁、活動單位:
一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、台南縣政府、台南縣議會
二、主辦單位:將軍鄉漚汪文衡殿管理委員會
三、承辦單位:救國團將軍鄉團委會、將軍社會教育工作站
肆、題材範圍:
於民國97年11月2日至11月9日止活動期間,自行拍攝有關文衡殿各項活動之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及其相關文化背景為題材。
伍、作品規格:
一、 彩色135或120規格以上之正負片拍攝,沖印成8×12吋光面照片或依片比例寬邊
不超過8吋之照片,張數不限,連作不得超過4張,不得格放,人工加色、框線
、電腦合成或裝裱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。
二、數位作品請以6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,原始檔案大小為2000×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(fine、high quality)或TIFF檔,不得插點加大檔案,不得製作影像合成照片,並請輸出8×12吋彩色光面照片或依片比例寬邊不超過8吋之照片參賽。
三、得獎作品經主辦單位通知後,其作品數位檔一律燒製成光碟片(如係使用傳統相機拍攝者須先轉成數位檔,再燒製成光碟片)後寄給主辦單位,但如係使用傳統相機拍攝者,須同時請補附原稿底片(正片或負片)。
陸、收件日期:
自97年11月10日起至97年11月14日止,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;以郵戳為慿,逾期不予受理。作品請郵寄:將軍鄉忠興村196號,漚汪文衡殿管理委員會收,聯絡電話:06-7945639。傳真:06-7942314。
柒、參賽規則:
一、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,不得要求退件。
二、得獎作品應交付原作底片或數位檔案審核(底片概不退件),審核無誤後,方
予給獎。凡原稿底片或檔案未交寄者,喪失得獎資格,獎位依序遞補,得獎之
作品主辦單位仍有使用權。
三、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重製、公開展
示及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
四、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,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,若盜用抄襲不實
及違反著作權者,除自負法律責任,並與本主辦單位無關外;如涉司法爭訟,
由當事人自行負責,對本單位所受之一切損害賠償須負全部責任,並取消得獎
資格,獎金及獎牌一併繳回。
五、參賽之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災害及意外事故所造成之損失,主辦單位恕不負賠
償之責。
六、參賽之作品不得冒名、影像合成、電腦大量修色等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。
七、未得獎作品如欲領回者,請於得獎公佈日起一個月內,親自至文衡殿領回。
八、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,若未盡之事項,本單位得補充之。
捌、評審日期曁評分標準:
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於97年11月20日召開評審會議公開評選,評分標準為:相片內涵:50%、整體構圖:30%、其他:20%
玖、獎項:
一、第一名1位,獎金10000元整,獎牌乙面。
二、第二名2位,每位各得獎金6000元整,獎牌乙面。
三、第三名3位,每位各得獎金3000元整,獎牌乙面。
四、佳作20位,每位各得獎金1000元整,獎牌乙面。
拾、得獎公佈:
一、評選結果將公佈於漚汪文衡殿大廟公布欄。
二、評審結束後7日內電話、掛號通知得獎人。
三、得獎作品預訂於民國97年11月30日至12月21日於漚汪方圓美術館展出。
拾壹、頒獎日期:民國97年11月30日上午10時於文衡殿頒獎及展覽開幕。
拾貳、本計畫未盡事宜,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公佈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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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衡殿慶三百年 漚汪文化耀古今-台南縣2008關帝爺文化節
聖蹟廣澤豐華典存攝影比賽報名表暨同意書
作品題名 |
編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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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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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 |
□ 男 □ 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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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攝條件 |
拍攝時間: 拍攝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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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數位相機 □傳統相機 □正片 □負片 □135 □120以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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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地址 |
□□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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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 |
公: |
宅: |
行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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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品 著 作 財 產 權 讓 與 同 意 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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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 同意將文衡殿慶三百年 漚汪文化耀古今-台南縣2008關帝爺文化節活動「聖蹟廣澤,豐華典存」攝影比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讓渡于將軍鄉漚汪文衡殿。得獎作品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權利,如有印刷宣傳、網路、雜誌發表、專輯印製等均不另行給酬。 同意人〈參賽者〉人: 〈簽章〉 身分證字號: 地 址: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七 年 十一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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